《河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颁布实施
本报讯 经过一年努力,由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有限公司参与完成的《河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,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实施办法》编制工作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,河南资环二院所属河南省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咨询研究中心修订完成。该办法共八章七十四条,分为总则、国土空间规划、耕地保护、农用地转用和征收、建设用地管理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该办法既与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衔接,又注重解决河南省实际问题,不仅体现了中央、河南省委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,而且吸收总结了河南省土地管理工作实践中的成熟做法。
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。2019年、2021年分别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在国土空间规划、耕地保护、土地征收、用地审批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。河南省1999年施行的《实施办法》,其中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。资环二院公司法规咨询研究中心承担《实施办法》修订任务后,经过实地调研,了解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,积极征求一些市县对《实施办法》的修改意见,并通过专家学者座谈会、网络公开征集等方式,收集意见建议103条,对《实施办法》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。
资环二院公司法规咨询研究中心此次参与修订的《实施办法》,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,将为全省耕地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。此外,还对土地综合整治、土地复垦和耕地保护激励机制等作出了规定。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,压实申请征地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责任。推动落实“多规合一”,专设了“国土空间规划”一章,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保护、开发、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,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不再另设其他空间规划。因此,以后将不再单独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,从而形成全省“一张图”,真正实现“多规合一”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,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管理的质量和审批效率。
《实施办法》的修订实施,对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,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,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,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。
王伟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