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干部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
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2次提及“斗争”一词。“敢于斗争、善于斗争”是“三个务必”之一;“坚持发扬斗争精神”是必须牢牢把握的“五个重大原则”之一,也是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之一;“发扬斗争精神、增强斗争本领”写入新党章。
百年党史是一部伟大的斗争史。敢于斗争、善于斗争是党和人民赢得胜利的重要法宝。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宏伟目标,需要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斗争意识、加强斗争历练、发扬斗争精神、增强斗争本领、领悟斗争艺术,努力在斗争中赢得尊严、赢得主动,在斗争中创造新的历史、成就新的伟业。
提升斗争意识。当前,我们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。面临的形势之复杂、斗争之严峻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世所罕见、史所罕见。要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,充分认识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,不断强化斗争意识,增强担当责任,增强敢于战胜任何困难、敢于同任何强大敌人作斗争的骨气底气,有效应对重大挑战、抵御重大风险、解决重大矛盾。
加强斗争历练。“刀要在石上磨、人要在事上练”,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、政治历练、实践锻炼,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、见世面、壮筋骨。要敢为人先、冲锋在前,勇于担当、务实重干,主动投入到重大斗争、重大项目、重大任务中去。面对保障能源资源安全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挑战新要求,要发挥传统优势,补齐专业短板,努力在历练中成长进步,在历练中扛牢主责主业,在历练中展现新担当、作出新贡献。
发扬斗争精神。思想是统帅,精神是动力。当前,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提醒着我们,考验犹在,挑战未消。要敢于迎难而上,敢于攻坚克难,传承发扬自强不息、不惧困难、奋斗不止的斗争精神,奔着问题去、向着挑战行。要牢记初心使命,筑牢思想堤坝,挺直铁的脊梁,锚定目标,慎终如始,敢于斗争,善于斗争,将斗争精神在新时代、在工作中发扬光大。
增强斗争本领。斗争,既要有谋划防范风险的先手,又要有应对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。要涵养“为官有为”的政治担当,增强斗争本领,提高履职能力。要加强对形势的观察研判,知道如何进行斗争,进行何种斗争。要不断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总结经验、举一反三,提升“逢山开路,遇水架桥”的斗争本领。要注重主动实践锻炼,积累才识经验,加快知识更新,优化知识结构,成为从事专业和所在岗位的行家里手。
领悟斗争艺术。斗争,既要有胆识拼血性,也要讲方法懂策略。我们讲的斗争,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,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斗争,而是为了国家、为了人民、为了集体利益而斗争。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,要敢于触及,敢于碰硬,抓住主要矛盾,选择合理方式,把握合适的时、度、效;在化解矛盾纠纷时,要坚持有理有节,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,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;在对外合作上,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,加强合作交流,主动协调沟通,发挥各自长处,实现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。